一名现居住在北京的地方退休官员告诉记者,在他任职期间,有时会到北京出差,主要就是为了联系各个部办委项目或者审批的事。
“后来,我发现一些曾在部委工作的人都开了公司,具体就是帮我们这些地方来的人跑项目。比如一笔50万元的拨款,对方帮你‘跑’下来了,就得有一定的提成。”这名退休官员说。
这名退休官员告诉记者,来北京的次数多了,他开始留心中介组织的状况,发现在某些地方,有关部门和中介之间出现了“合谋”的迹象。
“具体说,就是个别部门为了拉业务和谋求权力部门、特殊行业的特殊授权,不惜以高额回扣为诱饵,大搞强制性服务和乱收费,大喊服务‘口号’。通过这种方式,大多数中介业务被权力部门和特殊行业指定的中介机构瓜分。”这名退休官员说,他曾亲眼看到,某地银行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协议上写明:“中介费按四六分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罗猛也向记者介绍了一些通过中介较为隐蔽的行贿受贿方式。“受贿人找你要钱,并不是直接找你要,而是换了一种形式。比如受贿人有个朋友做咨询公司,就问行贿人是否有一些咨询业务或有什么业务能从咨询公司走一下,形成一种变相的行贿受贿。出钱人和咨询公司签咨询合同,然后付一部分钱,做一些没有太大意义的咨询业务”。
据罗猛介绍,在工程招标进行暗箱操作时,中介组织也会“发挥作用”。“一些咨询公司或者中介公司声称能让人中标,投标方于是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这类中介公司不一定能提供标底,但可以提供专家名单,虽然不确定最终抽中的专家,但投标方给全部专家做工作也是可以的。咨询公司或者中介组织的资源一般是从有关部门那里得来的,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卖情报,从而转换了一种形式使行贿受贿过程更加隐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