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民声投诉网:
举报人:郭花敏,52岁,河北省邯郸县南吕固乡西扶仁村。
事实与原由:
2012年4月份我邻居周雪的,家翻盖楼房压着我家房顶盖,还将我家房顶出水口堵上,在我家后墙下挖了一个大坑,时常往里倒水。导致我家房顶漏水;地下钻水,在我向当地政府反映后,就经常辱骂我家人,在乡政府的调解下7月19日我被邻居儿子刘永辉与刘永慈两人用砖把我往死里打,导致我身体多处受伤。在打完我的第二天还站在房顶上向我家示威,吓得我婆婆摔倒在地。我爹当时在我家住着,也为此事旧疾复发而死!在医院时我嘴上被砖头砸裂缝了6、7针不能说话,派出所却说我不配合录笔录,三天后才有法医过来鉴定伤情!还说抓两个人与一个人一样,证据不好找,只能抓一个人,否则没法立案。没办法我家只得同意,立案后,又抓不到人,11月20日我家看见打人者在我家门口徘徊,报警举报,一个小时后一名派出所警员骑着电动车到我家说去看了不在家。即使打人者没有躲起来,骑一辆电动车能抓住吗?
2012年8月我开始走上信访、上访之路。被乡政府多次阻挠我上访,还有几次强行将我塞入车中。我多次去市、省、北京上访。但是每次上面下来的函在邯郸却找不到。在我第11次去省信访局上访时,省里领导直接将函递给我让我拿回去。我拿回去给县里领导看了,领导只说会有人处理的,却等不到。
2014年1月临近春节,为了回家过个好年,防止再被打没有证据不能立案的事情发生,我家在我家院子里安装了摄像头(从发生打人事件后邻居多次辱骂我家,还堵在我家门口要打我丈夫,为此我家人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刚装上,对方报警说妨碍个人隐私,派出所就过来通知我家让我家摘除,否则就强制性摘除,我家询问过律师说不存在妨碍个人隐私,后来我还在省涉法涉诉咨询过,省领导也说不算侵犯个人隐私。派出所强制摘除了我家摄像头,还将里面那段录像删除。
2014年5月我上北京上访,被乡派出所陈聚良等8位民警和乡政府6位工作人员从北京接回去,说是有人管了,让我回去协商。结果一下火车我就被强行抬到车里,强行没收了我的身份证、手机、上访材料及一切东西。其中,乡派出所陈指导员说敢反抗一巴掌打死你!然后将我带到拘留所拘留了10天,出来后我又去上访,每次都是以回去领导给处理事情为由将我骗回去先后又拘留两次,其中有一次还将我关进派出所"小黑屋"一晚上,第二天才送到拘留所。
2014年8月19日因被拘留一事我上河北省公安部信访,一路都发现有人跟踪我,从公安部出来后,就看见乡派出所民警陈聚良与新任西扶仁村村长刘配正等7.8人(因我家一事乡政府将现任西扶仁村长周万章停职,升村干部刘配正为村长,专门处理此事。)派出所指导员陈聚良和刘配正等8、9人将我从省里接回,村长刘配正说要跟派出所领导商量事情,待他们商量半小时后,把我叫了过去,说要给我解决事情,结果我一进派出所就被搜身然后被带到审讯室,民警陈聚良就开始辱骂我,并将我锁在对待犯人的劳教椅上,不让我动弹,陈聚良让别的警员打我,别的民警没有动手,他便狠狠殴打我头部,不知道打了多少下,我被打的头昏脑胀,呼吸不过来,我要求把我送到医院,他们却说我是装的,我家人赶来,打了120,把我送到了医院,医生检查说我血压升高,心脏早搏,脑梗塞。住院后,又被人半夜砸了我家卖早点的店铺。我只想为自己申冤,却得到比犯人还严厉的对待。
而我是个受害者,我这是想为自己申冤,想得到公平的对待,可是却在上访过程中被关小黑屋、拘留30天、被派出所民警辱骂和殴打。被人砸了店铺。让群众如何再去信任政府?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这比历史上的窦娥还冤……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吧,肯请领导调查处理此案。
投诉人:郭花敏
2014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