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民声投诉网领导:
我是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汽车公司职工张炬,现年57岁。我于一九九二年三月份由劳动服务公司派出、为期4年、自集资金、上缴一定利润,创办劳服公司进口汽车第二修理厂。
一九九六年三月合同期满,回劳动服务公司向廖承善、谢云坚两位正、副经理报到,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按合同向劳动服务公司交足了应上缴的利润(每年交纳3000元,共交纳12000元,经手人谢云坚,系分期交付。)在交纳完应付的三年利润后,我当时要求回单位上班,但廖承善经理回答我说:因为劳服公司正在人事变动,目前无法安排,就这样拖了下来。所以,我就直接找当时公司总经理杨连佑,杨总经理的答复是:目前仍无法安排。当时的党委徐书记的答复是:年底开完职代会再安排。徐书记那年春节发生车祸,事情就不了了之。
后来,我又找到了新上任的张哲辉总经理,要求工作,张总让我找李立夫副总经理,得到答复是要我到政工科蔡强那里登记,我又到蔡强同志那里进行了登记。后来多次找组织,也未能解决工作问题。
由于自己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所以2007年又继续找到当时的谭朝红总经理,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要求解决工作和补偿未能安排工作这段时间的工资,但未能解决。不久谭总代表公司解决了我的基本生活费(每月450元),我也表示非常感谢。
现在公司改制了,特向贵网反应以下几个问题:
1、大部份汽车公司员工要求改制之前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进行补偿;(改制之前才定为企业???)本人作为一名有几十年工作经历的国家正式职工,要求上班,几届单位领导为什么不安排工作,是单位人员满了吗?但公司又请了很多临时工(包括修理工)。本人要求按同龄的在职人员计算补足相差部分大约50000元。
2、汽车公司全部员工参保基数过低(60%)是按什么基数缴纳?我是单位正式职工,不但不安排工作,社保、医保、公积金都未为我办理(后来才补上,但个人部分从这次补偿中扣除,公积金也未能买足),单位上各种福利都未享受过,与同等条件的职工相差约30000元。
3、政府下拨的这次改制资金到底是多少?为什么不出榜公布等等问题;对国家正式职工如此对待,是否符合国家劳动法以及有关国家政策?为此我要求补偿本人11年工资以每月1000元计算,共130000元。
还有很多问题我在此不一一列举,本认为是公司对我这个老职工的不公正待遇。尤为不公的是,这次改制补偿中,明显比其他同等条件的职工补偿金少很多,除工龄补偿外,另外几项都不是正常补偿待遇。
所以将此情况报告给贵网领导,恳请贵网领导为我作主,解决近11年的工资问题。在这次改制后,给予我正常待遇,共计补偿我210000元。
特此报告,恳请贵网领导公开信息、澄清事实、跟踪报道、监督解决,本人不胜感激之至!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公司职工 张炬
2014年0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