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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目前还是保留“农民工”称谓好
作者:邓聿文 文章来源:上海商报 点击数:1734 更新时间:2012-01-19 22:34:42

 

 

 

  最近,包括地方高官、民意代表以及学者律师等在内的一些人士纷纷呼吁或者建议取消有关农民工的称谓,理由是,“农民工”这个称谓含有歧视的成分在内,应该用一个更平等的中性词来代替。

 

  首先应对这些建言表示肯定,若考虑到建言者中还包括一些地方的最高官员,不排除在局部地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可能性。

 

  然而,问题是,不叫农民工,叫什么?像一些人大代表提出来的,叫“援建者”?更让人莫名其妙。问题还在于,即使换了一个新称谓,目前被称作“农民工”的那群人就真的能与城市市民一样拥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么?他们被歧视的事实能立马得到改善?

 

  或许建言者会说,他们并不指望农民工改个称谓就能起到多大效果,但凡事总要去做,改变农民工的不公平命运,也可先从含有歧视的称谓做起,何况,他们的目的也不只在改称谓,而是借此推进城乡户籍平权改革,改变目前横亘在城乡之间的一系列不公平制度。

 

  话虽如此,笔者以为目下也没有必要这么郑重其事地提出取消“农民工”这个称谓。理由有三:首先,在笔者看来,“农民工”的称谓并不带有贬义或歧视。或许这个词最初提出时,有那么一点点贬义,但事到如今,已演变成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就好像中国人都自称“老百姓”或“百姓”

 

  一样,并不意味着自己的人格就低人一等。很多称谓的含义到后来与它的原初意义截然相反,还以“百姓”为例,据学者考证,其原初意义是褒义,指的是王公贵族,而不是后来的平民。“农民工”也一样,并不包含歧视之意。

 

  不仅不含贬义,恰恰相反,“农民工”的称谓还是对中国目前这个庞大群体的最贴切描述。“农民工”的准确含义是指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也就是说,从职业而言,他们是工人,但从身份而言,他们却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这种组合只有在目前的转型时期才会出现。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和工人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和职业,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一个人不可能既是农民又是工人;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时代,在农民和工人间,则只有职业的不同,没有身份的差别。惟有在当下转型时期,才会出现这种身份是农民职业却是工人的状况。由此也反映出在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间,还存在一系列权利和福利的差距,这正是我们需要着力改革的地方。

 

  另外,从当前一些地方对农民工的新称谓来看,名称虽然改了,显得更平等了,可其背后的权利和制度差距并未有实质性变化,“农民工”也没因为成了“新市民”、“新居民”,各方面的待遇、福利和地位就一夜之间有了很大提高,可以跟“旧市民”、“旧居民”看齐。因此,与其这样只改名称,不改制度,弄个噱头,“名不副实”,不如就保持“农民工”的称谓实在,至少,在城乡平权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可以提醒管理者注意,社会还有这么一个庞大群体的存在,他们的权利、地位和福利亟待政府去改善。

 

  “农民工”的称谓肯定是要消失的,但这只能是个自然而然的过程,“盲流”就是一个例子。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农民走出土地的羁绊,到城市谋生,因为当时的农民向城市流动是小规模的,没有明确的目标,随时都会遭到城市居民的歧视、排斥甚至政府的打压,因此,社会乃至官方就用贬义十足的“盲流”一词来称呼流动农民。尽管如此,农民还是义无反顾地流向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以至到现在,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部分,“盲流”这一带有歧视成分的称谓也早已寿终正寝。

 

  今天,从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来看,他们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但从他们还保留着一个农民身份的“尾巴”,只作为廉价劳动力的使用来看,又是身份社会的受害者。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为农民工进城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并改善他们的待遇,然而,由于深层的制度歧视未能打破,他们作为产业工人和城市居民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许多农民工的生存境况堪忧。所以,要使农民工不再因为身份受到歧视和伤害,必须改革城乡二元体制,清理现行的各种歧视农民工的政策和管理,从行动上落实和保障他们的权益。在此之前,对农民工如何称呼是一个次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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