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声投诉网 中国民声新闻网 投诉邮箱:zgmsts@126.com
中国民声投诉网>正文内容
乡村小学教师猥亵10多名少女获刑4年
作者:凌云 文章来源:楚天金报 点击数:982 更新时间:2011-12-27 00:36:11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特约记者凌云 通讯员光灿、张静报道:小学教师陈某因猥亵十几名幼女被判有期徒刑4年,其中一名受害女童家长向陈某及其所在学校索赔成功。近日,大冶法院一审判决,陈某赔偿原告刘某31855元,陈某所在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现年57岁的陈某是大冶市某乡镇小学教师。今年3月18日,陈某在上课时,先后两次对年仅6岁的学前班学生刘某进行猥亵。

 

  刘某父母认为陈某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实行性侵犯,不仅伤害了孩子的身体健康,更严重伤害了其幼小心灵,对其今后成长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陈某所在小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诉至法院,强烈要求被告陈某及所在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6191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猥亵儿童行为极其恶劣。同时,陈某所在小学没有尽到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应对陈某的犯罪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对原告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转学费用和刘某父母因控告犯罪产生的误工损失、交通费等费用31855元予以认定。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没有任何评论
     
    最新热门
    最新推荐
    中国民声投诉网简况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工作人员 |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