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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向楼下泼汽油被拘留 房屋遭强拆
作者:曾卫康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927 更新时间:2011-11-18 23:53:10

 

 

 

越秀区法院依法对房屋位于杨箕村泰来大街东围巷9号、杨箕村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三户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越秀区法院依法对房屋位于杨箕村泰来大街东围巷9号、杨箕村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三户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越秀区法院依法对房屋位于杨箕村泰来大街东围巷9号、杨箕村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三户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越秀区法院依法对房屋位于杨箕村泰来大街东围巷9号、杨箕村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三户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越秀区法院依法对房屋位于杨箕村泰来大街东围巷9号、杨箕村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三户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越秀法院对杨箕村两户三栋房屋强制搬迁 两栋房屋被拆 一栋暂缓执行

 

  一人交出钥匙,一户泼汽油被拘留十五天,还有一户在谈判中。昨日上午,在梅花街道办事处和杨箕村居委会、治保会等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越秀区法院依法对房屋位于杨箕村泰来大街东围巷9号、杨箕村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三户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一户主交出钥匙

 

  记者了解到,杨箕村现有99%的住户已与杨箕联社签订协议并迁出,而未与杨箕联社达成补偿协议的有17户,未交出的房屋有28栋。上述17户已全部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的是其中已进入执行程序的三案,分别是被执行人姚某其户的一栋房屋,以及钟某、姚某銮、姚某荣户的两栋房屋(钟某和姚某銮、姚某荣是母子关系)。

 

  昨日上午9时不到,记者在现场发现,此次执行的房屋位于杨箕地块东南方,法警、公安、村委治保队员等来到被执行房屋前。警戒线沿着杨箕村地块拉开,门口有治保人员看守,一般人难以进去。杨箕村纯仁里4号为三层半独立栋房屋,有两个独立大门由姚某銮、姚某荣两兄弟分别进出使用。

 

  法院出示相关法律文书,该栋大楼被执行人思想出现波动。越秀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哥哥姚某荣自觉交出其居住的一楼房屋钥匙,并配合搬移其房屋内财物。

 

  消防车一度出动

 

  随着突破口出现,事件似乎出现了转机。但是,姚某銮留守的地方却传出浓烈的汽油味。

 

  此时,消防车飞速赶到。越秀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姚某銮的妻子林某、女儿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在二楼向外泼洒汽油,经劝诫无效后,执行人员和法警对姚某銮户施行强制搬迁,并依法对林某、姚某銮的女儿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

 

  越秀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被执行人姚某銮由于强行撕掉法院公告,早前已经被依法拘留十五日。据了解,钟某居住的位于杨箕村泰来新街16号的房屋已腾空,内无财物。

 

  昨日下午2时,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两栋房屋已经被施工方用勾机全部拆除。

 

  一户仍在和解中

 

  从上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开始,另一处被强制执行的房屋杨箕村东围巷9号房屋一直窗门紧闭,被执行人姚某其等在家中聚集了20多人,包括老人和小孩。

 

  越秀区法院从房屋内人员安全考虑,决定暂缓执行,继续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截至昨日下午4时30分,和解工作仍在进行中。

 

  广利路169m2房

  给被拆户暂时住

 

  依据《村镇宅基地使用证》记载,杨箕村泰来大街纯仁里4号房屋宅基地面积55.86平方米,三层半,总建筑面积为195.51平方米,由被执行人姚某銮、姚某荣居住;杨箕村泰来新街16号房屋宅基地面积37.74平方米,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17.52平方米。杨箕村提供了其名下靠近天河城、坐落于天河区广利路某号1002房、1003房(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69.34平方米)给被执行人钟某、姚某銮、姚某荣作为过渡居住房屋。

 

  经法院查看,该过渡房屋符合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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