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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宁乡县规划局主持规划审批的副局长刘寿华的配偶盛茵(长沙兆龙房地产开发商)又在其老公的多年的职权管辖内违建世纪阳光小区F栋停车,是谁在瞒天过海 胆大妄为违法审批,请求监督查处违法的行政许可行为
世纪阳光小区F栋停车库建设违法,存在巨大的相邻土地权属争议,2014年9月29日因为无证施工,由宁乡县城乡规划局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宁规执法停字(2014)第01027号】,一直停工至今。
截止2016年6月12日,“世纪阳光F栋车库”依法停建,尚未处理。现在却又开工建设,并办理了无人审批,无人担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申请审批表”各行政部门意见栏全部为“空白 ”,其行政许可证审批程序涉嫌全部违法。
是谁在审批程序上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是谁在违反法定程序上、超越职权审批?瞒天过海胆大妄为?允许违章建筑继续开工,是谁在徇情枉法行政乱作为?是谁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谁为违法行政担责,谁为违建后果买单?请上级机关依法查处。
2016年5月5日,宁乡县城乡规划服务办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答网友“明月照青天”贴文《宁乡县世纪阳光小区违建,我的“出路”在何方》中称,“关于世纪阳光F栋车库建设一事,县规划办没有办理规划许可。”
2016年6月12日上午,本人到宁乡县城乡规划服务办李命文主任、刘学武书记办公室咨询“世纪阳光F栋车库”是否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两位领导答复一样,“没有办理”。
2016年6月12日下午3点左右,本人到长沙市规划局法规处询问“世纪阳光F栋车库”是否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时,其负责行政复议的领导说,“据调查,没有办理,请你等待我们作出复议决定答复。”以上证明,截止2016年6月12日,世纪阳光小区F栋停车库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
然而,6月12日的下午5点,本人在世纪阳光F栋车库施工现场看到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制作时间是2016年4月8日。其真实性,合法性存在如下质疑,请求查办。
1、宁乡县城乡规划服务办在2016年4月8日已经办理世纪阳光F栋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什么在5月5日说“关于世纪阳光F栋车库建设一事,县规划办没有办理规划许可,……”为什么隐瞒事实?
2、该项目与相邻住户有巨大的土地权属争议;建筑间距不足,容积率,绿化率严重不达标,与小区业主有巨大的纠纷,业主签字强烈反对,多次举报,相关执法机关为什么不履职?反而在违建尚未处理的情形下办理?
3、2016年4月7日至12日,是宁乡县城乡规划服务办领导班子调整期间,中间有许多纪律规定,此证的颁发时间是4月8日,是那位领导人签字同意颁发?颁证机关直接领导和上级机关是真不知情?还是蓄意隐瞒?
4、国有国法,党有党章,纪有纪规,是谁在为违法建筑为虎作伥,是谁在为强侵强占违法建筑行为合法化。
以上事实属实,请求各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督察查处,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还我公民出入道路,保习总书记依法治国政令畅通。
实名举报人: 陶清霞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