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主党派干部 在广东省东莞市遭遇不公平待遇的
投 诉
中国香港民声投诉网:
我名王孝文,男,现年65岁,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工程师,广东省东莞市国家退休干部。
本人六十年代末毕业于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毕业后服从国家分配到贵州省三线军工企业工作。上世纪七十年末调回家乡湖南省湘潭市,从事过中等学校教学工作,担任过企业厂长、工程师、1985年是湖南省组织部第一批派到外省学习的县、厂(矿)长,到浙江省带职学习近一年。参加过湖南省高考阅卷,招生工作,是湖南省科协会员。1989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
1992年被广东省东莞市作为人才引进,由市委组织部从湖南省湘潭市调到东莞市,并直接安排到直属市经委的市行政性总公司——市工业开发总公司机关从事技术管理和项目开发可行性论证工作。
在东莞工作期间,除本职工作外,1996年任东莞市特约监察员。民建会员组织关系转来后,积极为东莞市的统战工作作贡献,努力发展民建会员。1995年成立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委直属东莞支部时,是支部负责人之一,并且是民建广东省委与支部的联系人。由于当时未配备专职会务干部,由我兼任会务工作,一直到2002年从市民建领导岗位退下来。在此期间东莞市民建会员由几人发展到四十多人,本人为东莞市中共的统战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到2001年由于单位要准转制,我听从单位安排,同时也符合中央、省、市的“离岗退养”政策,故从单位提前内部退休。
但在2002年七月单位正式转制时,在其主管单位市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则是市经委)的操作下,将已正式“离岗退养”的我不但不按省、市文件精神为我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反而将我作重新下岗失业处置,使我这个工作三十多年,年近六十的老干部从此失业,仅领取二年每月360元的失业补助金外,到六十岁之前还有三十来个月分文收入全无。我总公司转制前所有正式退休,或提前病退的国家干部都是按行政事业单位性质处理退休问题,即都享受机关同职级退休干部退休费平均标准100%执行的政策待遇。唯独我一个民主党派的外来干部,要到我年满六十岁时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且只能享受“纯企业”退休干部待遇,我的退休待遇和我单位同职级干部相比相差1倍以上。
我的离岗退养和正式退休待遇不公平之事,我从2004年开始就一直上访、申诉,但市政府以市国资委为代表的权威部门就是采取推委,不负责任的态度。不按政策解决我的问题,我不服其行政不作为曾向东莞市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而法院却又将问题的解决推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受理。我的不公平待遇,连东莞市法律部门也不为我做主(哪怕判我败诉也服),真是到了走投无路之处。
另外,我已年满65周岁,我们老两口都有严重的糖尿病,但却仍住在当时单位为我购买的没有电梯、要爬143个阶梯的九楼房间里(只有单位集体房产证,没房改个人没产权证)。现我年老多病、确实每天难爬这143个楼梯的九层楼,但2010年我向市里申请要么将我住的房子房改,归属我个人产权后,我卖掉它换一个低层二手旧房;那么市里租个低层的廉租房给我。但是两个方面市里的答复都做不到。也就是讲:我这个辛劳为共产党、为国家工作一辈子的民主党派老干部至死只能爬这九楼了(微薄的退休金个人是无力购买现在的高价商品房)。
在上访、申诉无法得到解决的今天,我只能向贵网投诉,请求你们派员来东莞市调查,了解我的实际情况。在网上报道我的真实系列情况,让全体网民关注一个年近七十的民主党派老干部在住房、离岗退养、正式退休待遇上在广东省东莞市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帮我讨回公道。
特此申请!
广东省东莞市退休干部: 王孝文
2011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