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三在校学生驾车肇事后,因担心对方记住自己的车牌号码,又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伤者连刺6刀致其死亡。之后,在仓惶逃逸过程中,又将两名行人撞伤……
今天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容纳500多人的审判大厅内坐无虚席,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在此开庭审理。来自西安各高校的400多名大学生前来旁听,数十家媒体现场进行采访报道。由于座位紧张,不少家属不得不站在过道内听审。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一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血泊中的她不是被撞死的,而是被杀死的
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许,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的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妙骑着电动自行车正往家赶,突然,她被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轿车撞倒。肇事车撞人后逃逸,随后赶到的警方却在勘查现场有惊人发现:在受害人张妙身上,除撞伤之外,还有多处刀伤。
正在警方全力侦破此案时,当夜12时许,警方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附近的郭杜镇十字路口处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雪佛兰克鲁兹轿车撞倒行人,肇事者欲驾车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围堵起来。
当晚,肇事车辆被交警大队暂扣处理。又过了两天,2010年10月23日,肇事车辆的主人药家鑫在父母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此时,两起交通肇事案发生了联系,张妙被杀的刑事案也初露端倪——警方确认,肇事逃逸者药家鑫正是当晚撞伤张妙、又持刀将其杀害的行凶者。
令人感到痛心的是,犯罪嫌疑人药家鑫出生于1989年,案发前是一所高校大三的在校生。案发当晚,药家鑫是驾驶私家车,去见女友的。
根据到场医生的检验,张妙被撞以后,只是导致了腿骨骨折和颅脑轻度损伤,这些伤不足以致命。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令人无法想象:药家鑫撞人后下车查看时,发现倒地呻吟的张妙正试图查看自己的车牌号码,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向着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刺数刀,张妙当场死亡。
“我当时很慌,怕她找到我,没有考虑后果,就拿刀捅了她。”药家鑫推断,张妙当时极有可能记住了他的车牌号,甚至他的相貌,之后很可能通过这些信息找到他。
张妙是由于心包被刺伤,大出血致死。2011年3月9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药家鑫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方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