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周政宏) 库尔勒市的一名打工女李小花(化名)怎么也没想到,由于自己的一段孽情,导致丈夫被情夫捅成重伤,自己也被情夫用匕首所伤,孽情留给她的不仅是无尽的忏悔,也给她的家庭带来了难以抹去的阴影。9月12日,记者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库刑初字第255号的刑事附民事判决书中,看到了这一案例。
今年39岁的李小花三年前跟随丈夫来到库尔勒打工。2010年11月,李小花因多次跟丈夫冯斌(化名)吵架,感情出现问题,随后她独自去往乌鲁木齐打工。其间李小花遇到了黄建峰(化名),后两人产生好感并同居。2011年初两人一起去了四川阆中,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两人之间出现了问题。一年多的在外漂泊,让李小花怀念起她的丈夫尤其是17岁的儿子。2011年12月底,李小花回到丈夫冯斌身边,并决定跟情夫黄建峰分手。
今年元旦刚过,黄建峰就多次给回到库尔勒的李小花发短信,要求她回到四川阆中共同生活。在多次遭到李小花拒绝后,黄建峰产生了与李小花同归于尽的想法。
今年2月6日5时30分,黄建峰携带匕首及老鼠药翻进李小花家的院内。冯斌听见狗叫声后,拿着手电筒出门查看,黄建峰被发现后产生了杀害冯斌的念头,便持刀将冯斌的后肩部、颈部、左手等捅伤。冯斌跑向院中央,黄建峰追上后准备继续用刀捅时,被冯斌摔倒,将刀努力压在地上。此时,李小花在听到动静后,也来到院内,见状后上来夺刀,被黄建峰捅伤手部、腿部。在夫妻俩夺刀时,儿子冯国志出来后喊了声叔叔,黄建峰随即停了下来,随后逃匿。
一周后,库尔勒市公安局民警在建国北路育才巷口将黄建峰抓获。被抓获后黄建峰说:“在一番搏斗后,我听到了一听‘叔叔’,心中一软就手下留情了……”
今年8月初,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建峰有期徒刑七年零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