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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政府院内摘花遭打续:打人者被撤党内职务
作者:席敏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1431 更新时间:2012-09-14 19:58:39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3日专电(“中国网事”记者 席敏)近日,一则“山东滨州女子因在镇政府院内摘花遭副书记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并引发网民热议。视频中,一名年轻妇女在一座办公楼前遭到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推搡和殴打。

 

  有网民爆料称,这则视频中打人者为山东沾化县泊头镇党委副书记刘文合。之前,这名女子在泊头镇政府大院内摘花被处以1000元罚款。这名女子与刘文合交涉时发生争执,后遭到刘文合殴打。

 

  视频被传到网络上后,刘文合殴打妇女的行为遭到网民的普遍谴责。网民“三丢堂主”说:“女子摘花不对,但不该动手打人,何况是妇孺!我不知道旁边那些围观的男人作何感想。”网民“葡萄”说:“不管什么原因,领导干部不应该打人,脾气真是大。”不少网民表示,应该尽快对这名乡镇干部殴打妇女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记者从沾化县有关部门核实了解到,视频中殴打妇女的白衣男子确为泊头镇党委副书记刘文合。视频发生时间为9月9日下午,被打者为当地居民张某。

 

  据沾化县有关部门介绍,这一事件发生后,沾化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对刘文合进行停职检查,并成立由纪检组织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整个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向当事人核实了解事件发生的过程和细节,由泊头镇政府向张某退还1000元罚款。

 

  根据调查结果,沾化县12日晚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刘文合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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