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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警遭前夫举报伪造未婚证骗购福利房
作者:李耀海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1361 更新时间:2012-08-30 11:48:54

 

 

 

  南都讯 记者李耀海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车管所干警黄颖遭前夫举报,据深圳市住建局的查档资料,黄颖涉嫌伪造未婚证、身份证等骗购第二套福利房。目前,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举报:她假冒大龄单身申购福利房

 

  黄颖与肖俊光1988年结婚,当年两人以深圳经济特区职工的身份,共同申购了一套福利房。1996年两人离婚。2000年,深圳中级法院判决当初两人共同所买的福利房产权归黄颖所有。

 

  去年,该房产纠葛再起纷争。在案件取证过程中,肖俊光发现,据今年5月8日深圳住建局的查证资料,1995年肖黄二人尚未离婚时,黄颖又单独购买了一套福利房。

 

  当时的申购资料显示,相关证件所附照片、所登记的申请人工作单位,均显示与肖俊光的前妻黄颖为同一人。其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中,身份证号为440301600531412,还有一个发证日期落款为1995年12月2日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未婚证》。

 

  深圳住建局介绍,当年职工申购福利房的一个条件是大龄单身,从当时提交的材料来看,申请人黄颖是“踩着门槛”达到条件。

 

  调查:一人拥有两套福利房产权

 

  据今年5月30日,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查档资料,登记身份证号为440301600531412、福田新洲路景田北31栋501室的权利人黄颖,已将房产转让给登记身份证号为“4403011965053121××”的黄颖,后一个证件号码正是肖俊光前妻结婚和注册户口时的证号。权利转移所登记的方式是“换证”。

 

  通过派出所查询,黄颖在1995年申购福田的福利房时所用的身份证号“440301600531412”是无效的。

 

  据上述的查档资料,车管所干警黄颖一人拥有两套福利房的产权。而当年的福利房是仅向公职人员出售的,一个家庭只能申购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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