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孙正雯疑遭家暴跳楼自杀,留3页遗书质问父母,遗嘱希望捐献遗体。11日,本报记者多方探访了解到,孙正雯家庭并不富裕,父母凑钱供她上学,还为了孙正雯学习搬到学校附近租房居住。
事发当天早上还准备去捞浒苔
11日,记者再次来到了孙正雯家中和事发现场,从台西一路孙正雯的家中走到四川路31号事发现场只有不到5分钟的路程,两地中间只隔着一个公交车站。
在台西一路和四川路路口报摊卖报的师傅告诉记者,8日早上,也就是孙正雯去世的当天,天空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当时背着红书包的孙正雯拿着伞来到他的报摊前,像往常一样甜甜地喊了句“叔叔,买份报纸”。当时孙正雯还问他下雨天能捞浒苔吗,说同学们要一起到海边打捞浒苔,当时她说自己正在犹豫去不去,没看出什么异常,谁能想到当天下午就出了这样的事。谈起孙正雯,这位师傅难掩惋惜之情。
在他眼里,孙正雯一直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孩子,几乎每天都要在他的报摊前买报纸,每次都很有礼貌地说一声“叔叔再见”。
父母凑钱送孩子上好学校
11日上午,记者来到八大峡街道纬五路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张主任告诉记者,孙正雯的父母是去年7月1日刚刚搬到台西一路来的,“房子是他们租的,当时就是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由于孙正雯的父母自从搬来后就没有与邻居和居委会打过交道,因此他们也不清楚这一家人的详细情况。“听说这一家人的家境并不是特别富裕,但是为了让孩子能读个好学校就都搬到这儿来了。”张主任说。
记者在楼下看到,二楼阳台上孙正雯的衣服和牛仔裤还挂在晾衣杆上。邻居告诉记者,这边都是一室一厅的户型,每个月租金在900元左右。随后记者了解到,孙正雯就读的青岛智荣中学是一所私立学校,在岛城小有名气,年年招生爆满,每年学费高达9000元,这比一般学校的费用要高出不少。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她妈妈在现场猛抽了她爸爸几嘴巴,说那天晚上为什么要打她,她爸爸也很后悔,一个劲地说“凑了那么多钱把孩子送到那么好的学校,怎么这么傻”。
孙正雯其中一页遗书也印证了她妈妈所说的话。这页遗书是专门写给她爸爸妈妈的。其中描述:7月6日晚,她的暑假作业有一道题空着,她爸爸就打了她左半边脸,在她一遍遍大喊“我听不见了”后,爸爸又打了她另一边脸,这次力气太大,她倒在了地上,意识模糊。这页遗书描述,她父母认为她是装疯卖傻,又对她实施暴力,最后她晕了过去,醒来后已经是第二天天亮了。遗书最后写道:“我想不明白,我究竟是哪儿错了?”
“她的父母应该还是爱她的”
“其实我觉得她的父母应该还是爱她的,在百度贴吧里有位叫‘苏念’的同学还说正雯拿着妈妈给她买的维C给自己吃。”
“不管怎样,父母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是什么酿造了这样的悲剧,13岁是多好的年纪呀,即使孩子成绩差也不应该如此对她呀!”孙正雯的邻居认为作为父母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教育孩子。
11日下午1点30分,孙正雯的同学一行10人自发在智荣中学门口集合,准备前去孙正雯家找她的父母了解情况。智荣学校的张老师发现这一情况后,阻止了学生们的行动,带领学生们一起来到八大峡派出所报案并做笔录。张老师说,由于学校其他老师都在外地,他受校长委托带领孩子们来派出所做笔录。张老师说,对于孙正雯,他只是见过几面,没有太多的印象。
“她很乐观也很坚强,真的难以相信会这么做。”在八大峡派出所做笔录的男同学小唐说,11日,和孙正雯最要好的同学因为路远没有来到现场。事发的时候正好是假期,大家都没有太多交流。11日,前来八大峡派出所的10名同学中有3名同学做了笔录。小唐说,等班主任回来,他们会给孙正雯举行追悼仪式。对于孙正雯父母的情况,八大峡派出所的民警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
自杀当天,女孩曾给笔友写信
信中看不出小正雯有任何厌世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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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7月11日讯(记者 刘腾腾 陈之焕) 11日,自杀女孩孙正雯在烟台的笔友小卢向记者提供了他们的交流信件。其中一封信落款和寄出日期正是7月8日,就是孙正雯自杀的当天。
孙正雯曾在遗书中提到:“你们拆了我多少份私人信件?我交几个笔友怎么了?”以此控诉对父母的不满。11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孙正雯在烟台的笔友——16岁的小卢。他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他在一本漫画杂志的边栏上看到了孙正雯的留言,留言写道:“孙正雯,爱逛街,爱听歌,怕踢(漫画杂志名称——编者注)我每期必买,错过了就对老板发飙(原谅我!)……哈哈,现在就写信给我吧。”
看到这个留言后,小卢便给孙正雯寄出了第一封信件,称希望和她交个朋友。6月18日,他收到了孙正雯给他回复的第一封信,记者在小卢提供的这封信上看到,孙正雯粉红色的画有玩偶的信笺上邀请小卢来青岛玩,称“会带你在市区好好玩玩的”。
收到孙正雯回信的次日,小卢马上给她回了信。只是,他却一直没有等到孙正雯的回信,直到11日,他才收到了孙正雯于7月8日,也就是她选择自杀的当天写给他的回信。“好长时间没收到她的回信,我一直很奇怪,直到看到媒体报道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小卢告诉记者,从6月份认识正雯以来,他一共寄给正雯两封信,也一共收到了孙正雯的两封回信。
在这两封回信上,记者注意到,小正雯很喜欢画一些微笑的符号,也看不出有任何厌世的情绪。“在信中她都是跟我分享生活中的一些琐事,从她的言语中能感受到她是一个乐观向上的女孩,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也没有提到过家里发生的事情,真不敢相信她就这么离开了。”提起从未谋面的孙正雯,小卢不无悲伤地告诉记者。
谁“杀死”了小正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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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希庆:小姑娘的遭遇让人触目惊心——是什么让家长心态如此扭曲呢?虎爸狼妈可以当,但是,请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让严厉变成一种让人无法承受的精神折磨。
韩朝晖:我相信每个当妈妈的看了都会流眼泪,孩子太可怜了!父母或许在外的压力也很大,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怎么狠心至此!
孙风强:孩子不能忍受家庭暴力和学习压力,用自杀或弑母等极端方式求得解脱,暴露的虽然是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实质却是应试教育结出的恶果。
杨岩刚:也许孩子的这一无奈之举,能够唤醒那些有着家暴倾向的家长们,给孩子一点自由的空间,同时也希望学生们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别走那条极端路。
王伟:希望公安机关严查此事,给孩子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警示。另外我想说一点,是不是与雯雯有密切关系的人都有责任呢?是不是我们多做一点,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呢?社会是我们的共同社会,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多管一点“闲事”,这样社会才会美满幸福。
我国法律缺失“儿童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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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规定非常严格,其中《未成年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都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要求。但这些规定都是原则性规定,且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我国针对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依旧非常不完善,缺少针对性、系统性、实施性和“儿童视角”。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更没有一个专门预防儿童家庭暴力的法律,儿童家暴的法律环境是滞后的。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和政策外,各地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或实施办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办法等法规对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也大多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此外,即使部分法律中涉及了家庭暴力相关议题,也大多将注意力集中于妇女群体,而未将未成年人与之区别开来,法律政策中仍然缺乏“儿童视角”。例如,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没有体现未成年人不同于妇女的主体特殊性,在紧急救助与庇护方面也缺少专门的、符合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规定和措施。
除此之外,目前受法定代理人制度和自诉限制,此类案件往往很难进入司法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条关于法定代理人的规定忽视了未成年人被监护人侵权的现实情况。如果未成年人遭受父母一方虐待,而另一方不敢或不愿代理孩子起诉,或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施暴,未成年人自己起诉就会出现难以被法院受理的情况,这也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目前针对虐待罪的犯罪认定标准不明确、现行对儿童遭受性侵害案件的立案标准过于严格,都进一步致使此类案件难以进入司法程序,施暴人受不到法律的有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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