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将惠及更多家庭
2007年之前,在完成了住房体制改革后,大部分人的住房问题要通过房地产市场来解决。
2006年,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房价就像脱缰的野马快速上涨,不少人开始担心自己的收入能否买得起房。这个时候,大部分人只能通过购买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还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
2007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房地产业应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这段话被业界认为是政府真正承担起了住房保障责任的信号。
很快,《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这个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其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政府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弄清楚了在住房问题上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曾对媒体表示,社会上感觉房地产调控效果不明显,就是因为“我们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上没有处理得更好”。保障性住房则是这条“短腿”。
2007年9月、11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分别发布文件,从土地供应和资金来源上对保障性住房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
从2007年开始,保障性住房这条“短腿”开始得到重视,步幅越来越大。从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到廉租房、公共租赁房,越来越多的家庭通过越来越多样的保障性住房解决了居住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使1500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
2011年2月,各地与中央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的责任书。
按照规划,2011年全国初步安排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1000万套。在今后5年,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将惠及更多的家庭。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