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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最牛电力公司”职工参与股权转让收益近7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2601 更新时间:2011-02-19 20:26:47


  >>调查

  职工巨额获利基本属实

  记者调查发现,引发“最牛电力公司”网帖的事端,是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参股的几家电站不久前被某发电集团收购后,这些职工入股的股份一夜之间暴涨,转让后获得了巨额收益。

  记者采访了恩施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一些职工。经核实,该公司其实有3000多名职工参与了这次因股权转让引发的“分红”活动,并不是仅仅只有网帖所说的400多人,而且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收益是近7亿元。

  恩施电力公司本部职工瞿江林2007年赶上最后一批入股,当时买入10万元股份。瞿江林说:“除去本金,这次退股收益有60万元。退股转让是合法的。”几名入股的职工表示,近年来一些发电集团纷纷购买水电站,才使得恩施的几个水电站能卖出个好价钱,他们才有了这么好的回报。

  恩施电力公司纪委书记薛昌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帖文所说的分红和年终奖,实际上是(手上有小水电站的)恩施富源等四家民营公司去年底按规定清退电力职工股权的转让收益,并非入股分红,更不是恩施电力公司发的年终奖。”

  据薛昌伦介绍,从2003年开始,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先后入股成立了恩施富源、利川民源、来凤鑫源和建始力源公司四家民营公司,负责开发恩施州境内的龙桥、塘口、云口、长顺和野三河这五个水电站以及其它待建的几个水利项目。(水电站被收购后)这次股权转让除去本金,退股最高收益为1:6.4,最低收益为1:1.7。

  
“退股转让”拖延近3年

  2008年1月,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意见”指出,电力职工持股,由于操作不规范,已引发不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据记者了解,此次事件,是按“意见”要求解决电力职工持股问题,在退股转让过程中出现的。按要求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应在2009年1月之前就清退或者转让股权,但事实上却在“意见”印发后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电力系统有关业内人士说,“意见”出台后没有配套的操作细则,对如何退股、如何计价等,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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