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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江华县借防洪工程之名,实为商业区开发 | |
作者:王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974 更新时间:2011-01-23 13:27: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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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防洪工程之名,实为商业区开发 ————不按政策补偿、强夺农民耕田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在白芒营镇打着搞防洪工程的牌子(实则用地为征地的四分之一),实为搞小城镇商品房市场开发,改变了征用地的性质,并强行按公益工程补偿标准,诱导村民签字领款,属强夺农民用地性质,侵占了农民基本利益。 一、江华县白芒营镇是一个近五万人口的大镇,人均农业用地很少,在其人均仅三、四分耕地。有一条穿村而过的小河,原河道弯曲,往年一来洪水就造成水灾,严重影响稻田的收成。白芒营镇政府想搞一个防洪工程,即将该河拉直,这是一个对民有益的公益工程,村民是拥护的。于是从2008年开始,镇政府就往上报“防洪工程”项目,县发改委2008年6月就批复同意了这个工程。县建设局2008年12月15日发了建设规划许可证(2008012028号),用的是白芒营镇防洪工程名义,征地面积柒万叁仟伍佰伍拾伍点五平方米(约110亩)。但在2009年12月县政府才向省国土厅申报,2009年4月15日省国土厅批复发了一个国土字第321号审批单,同意在江华县白芒镇白芒营村、东塘村、石角岭村征用耕地5.1747公顷,其他农用地0.4638公顷,合计5.6384公顷(约110亩),建设项目是白芒营镇防洪工程。有了这个审批单后,白芒营镇就将原河道进行拉直开挖了一条长584米、宽35米的新河,这就是白芒营镇实在的防洪工程。整个新河道占地面积为:584米×35米=2044m2。镇以这个防洪工程上面没拨资金为由,将该老河道(应填土还田给征地户)及新河道之间全整片100多亩耕地以打造一个“充满瑶家风情、集购物、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核心商业区”为由,搞白芒营镇小城镇商品房开发工程。采取各种手段诱迫100多户被征地村民,以公益工程价格(水田补偿26445/亩,旱地16865元/亩)诱使村民签字领款,造成既成事实。据我们对其中23户征地户调查,总人口146人,原有田52.91亩,人均0.36亩,征用田地25.69亩,人均被征0.175亩。至今只剩李国年、李国善、李国秀、李孝英四户(四户共29人,原有地8.7亩,被征用5.5亩,征用率达75%)。他们拒绝签字而上访。强烈要求县政府按征用商品房用地标准和政策补偿和安置他们。 二、这是永州市江华县政府,打着搞防洪工程名义,借机欺骗上级政府,将良田搞商业区开发的严重违法、违规事件。该地农民本来的耕地很少,种粮难以养活自己,而他们骗批110亩,却实用31亩,将其余80亩完全作商业开发用地,并部分已高价拍卖,是极端错误的。 三、县、镇政府将征收地几次拍卖,最高价拍到400多万元/亩,而给村民只按公益用地标准26445元/亩(水田),16865元/亩(旱地),予以补偿。政府如此暴利是建立在农民失地,又不按政策补偿的基础上。 四、综合整理了老百姓的一些想法和意见: 1、将老河道填土成田,还田于被征用田地的村民,停止小城镇建设项目。 2、若县、镇二级政府如确实认为在该地搞小城镇开发很有必要,是利民的好事,必须重新向省国土厅和国土部申请城镇商业用地,取得批准后才可实施,而且应该按征收农田搞城镇开发的补偿政策安置、补偿被征地的村民。 农民土地征用问题,是当前人民上访的五大问题之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颁发签署国务院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严禁强行拆迁征收。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江华县政府这次借防洪工程之名,实为商业区开发是当地政府及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严重违反国务院农田征用政策的特大事件。我们希望有关上级部门关注此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呼吁广大媒体和人民政府,高度关注这里被强夺赖以维持生计仅剩不多的土地农民,为当地强征土地的农民主持公道。我们会追踪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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