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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者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老百姓蒙受冤屈申诉无门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417 更新时间:2021-05-06 10:02: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len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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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者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老百姓蒙受冤屈申诉无门 ——一起交通事故牵出的永州市零陵区有关领导只手遮天的腐败行为
尊敬的中国民声投诉网领导: 我叫张顺生,男,汉族,现年48岁,系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民族村村民。身份证号:432901197409188379(被害人李美玲之父),电话:17346***827。 现将永州市零陵区有关领导对这起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和赔偿不到位,以及对永州市零陵区博瑞森幼儿园非法办学、非法用工开绿灯,配当“护身符”,充当“保护伞”的事情特向新闻媒体奋笔投诉,恳请新闻媒体和网络帮我如实刊登报道。同时,揭露永州市零陵区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用权力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使正义终生迟到、法律永远缺席的腐败行为! 一、车祸时间 2020年9月16日早上,我女李美玲,21岁,与同事黄 钦各骑一台哈罗牌共享电动单车从零陵河西过萍洲大桥沿322国道到永州市零陵区公园大地博瑞森幼儿园去上班,在萍洲西路与绿影路交叉路口红绿灯路段时,被罗新驾驶的湘M07882重型自卸货车从后面撞倒碾压当场致死,场景惨目忍睹。事发后经零陵区交警大队认定:罗新违章驾驶,系事故主要责任,李美玲负次要责任。 二、处理意见 李美玲车祸死亡之后为相互协商解决,驾驶员罗新和车 主负责赔偿20万元,因车辆严重超载,车主负责15万元,司机罗新负责5万元。因此,双方都没异议,同意了交警大队的处理意见,达成了处理结果。这样,死者就下葬了。 三、目前状况 以上处理结果,到现在过去这么久了,我一分钱赔偿款 都没有拿到,我多次到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的领导回答是会处理好的,而结果呢?只是踢皮球,推辞而已。就这样,在零陵区某些领导滥用职权,胡作非为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被践踏得一文不值。 四、工伤赔偿 1、李美玲是2020年9月16日早上在去永州市零陵区博瑞森幼儿园的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2020年8月17日李美玲就在博瑞森幼儿园上班了,而且已上班一个多月了,事实上成为了事实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永州市零陵区博瑞森幼儿园没有及时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金,属于自己的过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令》“第9号”承担一次性赔偿办法中有关法律条款给予赔偿。 2、据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调查情况核 实:“永州市零陵区博瑞森幼儿园在开学前未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属于初级筹备阶段”。既然是初级筹备阶段,就意味着不具备资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那么零陵区教育行政部门又怎么能为博瑞森幼儿园开绿灯,允许博瑞森幼儿园“先斩后奏”呢? 五、责任承担 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对非法办学、非法用工的永州市零陵 区博瑞森幼儿园给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强烈要求对零陵区教育局存在失职、失察、监管不力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处理。 综上所述,现我国的司法已经日渐完善,这样一件荒唐又悲凉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张顺生的家中,是这个社会的一个特例,也惟愿这是最后的一个特例。朗朗乾坤之下法律会疏而不漏,滥用职权者将逃不过法律的追究,受害者终将会等来真相尘埃落定的那天,公平正义虽然沉默了,但是语出惊人的那一天定将到来,而且会越来越快! 申诉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民族村 张顺生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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