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化原房产局长陈旺利用职务之便大搞钱权交易
陈旺2006年至2012年担任新化县房产局局长兼“两案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裕丰新苑”项目行政审批和全县廉租房改建项目的过程中,大搞钱权交易,收受不法开发商贿赂,安排亲朋戚友承包廉租房工程项目,个人从中捞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举报前来,敬请上级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主要事实如下:
一、违规审批“裕丰新苑”项目事项。
1、2009年5月,陈旺在“裕丰新苑”第一号、二号栋楼房建设工程刚开始时就违规为其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造成政府已批准预售的假象,为不法开发商刘丰勤实施合同诈骗大开方便之门。
2、2009年10月,陈旺将“裕丰新苑”已交付县实验小学教师使用的3号栋产权违规确认到刘丰勤名下,并为其办理贷款抵押的《房屋他项权利证明》,客观上协助刘丰勤诈骗了县信用社800万元信贷资金。
3、2009年7月,陈旺违规为“裕丰新苑”多人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后又对外谎称其有关申办资料已丢失,客观上为不法开发商刘丰勤“一房多卖”提供了可乘之机,使他人无资料可查。
二、利用廉租房建设项目,捞取不正当利益。
1、2009年,陈旺以县廉租办主管身份收受不法开发商刘丰勤行贿的40万元,将周家坝多栋廉租房的工程建设承包给了刘丰勤。
2、陈旺将工农河北路硬化工程项目承包给其干儿子刘伟国,为感谢干爸的照顾,刘伟国送给陈旺60万元。
3、2010年6月,陈旺违规将周家坝廉租房建设工程款360万元通过非正常渠道支付给刘丰勤(刘丰勤当时挂靠新湘公司,2010年5月新湘公司以书面致函给县廉租办和陈旺,要求将刘丰勤周家坝工程款转入新湘公司帐户。同年6月陈旺继续我行我素又将周家坝工程款直接付给刘丰勤,造成农民工工资无法领取,至今拖欠)。当时该项目工程还没完成一半,刘丰勤就携此款潜逃了。
4、陈旺安排侄儿陈乾承包周家坝廉租房项目工程,后又转包他人,从中捞取转包费。
5、陈旺安排干儿子刘伟国承包马鞍山的廉租房建设,从中捞了不少好处。
6、2011年元月,陈旺以县房产局局长的名义收受新康公司送的40万元,另外,廉租办主任游志雄受赌43.8万元。然后,陈旺、游志雄等人背后操盘,很顺利地帮助新康公司在上田、坪山垅等承包70余栋廉租房建设工程,资金达数亿元。
三、违规安排亲属到房产局呷财政工资和长年包养多名情妇
1、陈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安排其老婆、弟弟、侄儿和其他亲戚共5人到县房产局上班,以呷财政工资为荣。其老婆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吃空饷,不用上班。
2、陈旺作风败坏,腐化堕落,在外长年包养多名情妇,并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带情妇到西藏等地旅游。
新化县裕丰新苑全体业主 二O一五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