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化县政府门口黑暗 百姓十多年不见光明 | |
作者:张朋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15033 更新时间:2015-07-15 20:34:23 文章录入:leneweb 责任编辑:leneweb | |
|
|
尊敬的中国香港民声投诉网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上渡办事处上渡村6、19组村民,地处上梅东路两侧,位于梅苑开发区城市建设中心。2000年两组村民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已被征完,成了地道的失地农民。政府为了安置我们这些失地农民决定在围子山区域规划两组的征地安置门面,因失去合法土地而得不到合理权益补偿,十多年来极力抗争四处奔走无果。围子山规划图上总计门面有500多个,其中国有土地门面74个,集体土地门面400多个,500多个门面按户口人头分配的180个,都被强侵强卖了35个门面,只分给了两组村民144个。另外还有197个门面的地皮落入6组、19组以外人员之手并办理了土地审批手续。更可笑的是将集体土地作为国有土地审批,22个户被批准占用国有土地面积3514平方米,可建门面66个。实际上这些土地只是在2OOO年3月5日和12曰及2OO3年9月1O日分三次与6组、19组签订了征地协议,这三个协议县国土资源局既未盖公章,又没征地红线图和征地审批单、征地公告,实际上还是集体土地。这66个门面中,高得宣一家就占了61个。同时梅苑开发区的《纪要》也没有提到安置占用国有土地问题。高得宣占有和私自出售门面土地,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当知道实情后纷纷上访维权。2005年,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多次建议公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法院避重就轻给予高得宣判刑三年,没有追回任何脏款。 高得宣(绰号“高老三”)男,1967年生,小学文化,农民,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上渡村19组村民,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就这样一个犯有前科且横行乡邻,鱼肉百姓的失地农民,竟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欺上瞒下地卖掉两条街的门面,严重侵害百姓利益,至他人生死于不顾。在工程开始便网罗社会黑势力人员为打手,开着无牌轿车整天在两条街的工地上转,只要哪个百姓出面维护自己权益就会遭到一顿毒打,基于我们不断上访,政府先后派了几个工作组来解决问题未果,助长了高得宣的嚣张气焰,并说某县长,某书记是我亲戚,我有的是钱和关系,我给王峰(工作组长)买台新车,他一切都得听我的,你们告得进吗?十多年了,我们上渡村6、19组村民整天生活在黑恶势力的压迫之中。我们就生活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口啊!难道我们这些弱势的群众就这样被鱼肉吗?不,绝不,我们要向上级甚或中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政府还是人民的政府!习总书记反腐深得民心,相信共产党会给我们6、19组村民一片睛天!归还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或门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