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声投诉网,中国民声新闻网 【中国民声投诉网】是最权威的民声投诉网,欢迎各界来民声投诉网投诉最真实的民声
![]() ![]() |
|
新疆流浪儿童被诱拐者居多 反复流浪现象严重 | |
作者:丁建刚 贺… 文章来源:瞭望 点击数1928 更新时间:2011-04-25 13:34: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回家”:政府担当的民意期许
近年来,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引起了多地政府和社会人士的关注,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孩子的生活境遇和由此引起的“新疆形象”问题。
在各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的背景下,近年来,新疆与多个省区(市)携手探索治理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警方共同协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工作机制,但由于流浪儿童离家时年纪太小,给救助和打击拐卖骗犯罪增大了难度。
2006年3月,新疆提出“民政牵头、公安配合、财政保障、劳教管理”的救助模式后,自治区劳教局成立了“新疆流浪少年儿童教育救助中心”,在乌鲁木齐设立“新疆流浪少年儿童教育救助中心”,以政府监护的形式,对内地新疆籍流浪少年儿童实施收容救助。新疆由此拉开了探索流浪儿童救助序幕。
2010年,在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支持下,新疆一年间先后实施了改善民居、加大教育投入等多项民生工程。为了让更多当地居民受益,新疆决定接回所有在国内其他省区(市)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坚持“发现一个接回一个”的原则,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说,4月23日至5月1日期间,新疆将派出代表团分赴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走访,其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详细的接回和对接计划正在制订中。按照基本思路,内地省区(市)如果发现街头有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均可与新疆方面联系对接事宜。
为了让接回来的流浪儿童有机会学习知识和技能,今年新疆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以帮助他们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职业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学习技能知识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费的技能培训。
此前的5年间,中央政府共下拨3460万元资金,资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苏、和田等新建了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1533张床位,让新疆拥有了基本的流浪儿童救助和保护能力。
本刊记者获悉,新疆还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流浪儿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培训计划,并扶持和引导当地流浪儿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对流浪儿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新疆将加强与疆内职业院校的合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流浪儿送往职业院校进行培训。
挑战:返乡之路几多艰难
目前,新疆正在部署安排迎接“回家”后的流浪儿童。但也有人担心,“回家”的流浪儿童“新生”之路,是否会顺畅?
是否会陷入“接回来又回去”的流浪轮回,是挑战之一。近年来,让政府部门和基层干部们苦恼的是,回到新疆的流浪儿童中,反复流浪现象非常严重,其中两次以上遣返回疆后又外出的占相当比例。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儿童流浪时间越久,越难适应家乡的贫困生活,往往护送其返乡的工作人员还未返程,就已偷偷潜回曾经流浪的内地城市,做起了“老本行”,甚至还诱拐比其年幼者离家去内地。
同时,流浪儿童“回家”之路绝非政府一己之力所能完成。尽管新疆提出“以后不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现新疆籍流浪儿童,都将全部接回”,但不少观察者建议,政府应号召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多种渠道予以支持。例如,发动利用微博等现代网络手段救助流浪儿童“回家”。
让新疆籍流浪儿童“回家”并接受教育,是一项内容庞杂的系统工程,对“回家”的流浪儿童能否教育好、该如何教育,政府也还需花费大量力气。
新疆阿克苏地区是流浪儿童较多地区,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列入流浪儿童早期干预地区。近年来,通过开展广泛合作,采取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民间及国际组织交流合作的形式,以充分尊重和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为理念,以关爱性救助保护为主要措施,以发掘儿童和青少年的潜能为手段,恢复并提升其原有的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值得借鉴。
从更深的层面考虑,受访专家建议,对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应从国家、社区、家庭、学校多角度,多层面着手,四位一体、联动控制,各司其责,各尽职能,积极寻求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最有效方式。
在国家层面,应大力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流浪儿童普遍来源于经济欠发达的南疆偏远农村地区,家庭的贫困生活是其过早流向社会最根本、最深层的因素。因此,亟需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对于有成长需要的儿童,给予特殊的物质支持与教育条件,从根本上防止儿童因贫困外出流浪。
同时,受访专家建议,应健全我国少年儿童法律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少年儿童监护制度,强力推进打拐专项惩处机制。针对新疆籍流浪儿童被劫持、被诱拐者居多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应依法加大对诱骗、拐卖、胁迫、租用儿童的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加强对流出地犯罪分子的控制和打击,将“打拐”斗争坚定不移地深入下去,全面清除扫荡拐卖儿童的“隐形市场”。
而对潜在的外出流浪儿童,更需提早预防、周全安置,防止形成新的“流浪群”。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