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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在猪肉中掺入有毒原料假冒牛肉牟利
作者:胡利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2462  更新时间:2011-04-21 11:14: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嫌犯潜逃大半年被抓获

 

  南海检察院检察官说,去年7月26日,谭某东经营的“牛肉”被疑造假,执法部门遂去查扣他的“牛肉”,谭某东本人也承认造假。当执法部门确认“牛肉”添加了非法物质后,谭某东却潜逃了。经持续追逃,谭某东于今年3月14日被抓获,3月17日被批捕。据悉。谭某东可能面临着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重刑之诉。

 

  头天制作“牛肉”次日卖

 

  记者了解到,谭某东为制作假牛肉谋取暴利,专门请了几名工人做帮手。每天要“加工”的冻猪肉少则200多公斤,多则500公斤。每20公斤猪肉片需要兑20公斤“染色剂”。

 

  见“牛肉”制好了,工人会将“牛肉”包装好放进冰箱速冻。次日清晨4时多,工人便起床把“牛肉”从冰箱拿出来,抬上一辆小面包车。约5时许,谭某东会驾驶装满“牛肉”的面包车外出送货。然而,这种“牛肉”放进清水浸泡约一小时后,清水会染成淡红色。过了3小时,清水会被染成血红色,“牛肉”片会变回猪肉片。

 

  硼砂:儿童摄入5克可致死

 

  南海检察院检察官查询多种资料后说,硼砂具有增加食物韧性、脆度及改善食物保水性和保存度的功能,因此添加硼砂的食品蓬松而有弹性,不法人员常常添加到腐竹、肉丸、凉粉、面条、饺子甚至粽子、元宵中。但硼砂对人体有毒害作用,连续摄入后会在体内蓄积,妨碍消化酵素作用,会对消化系统产生危害,引起急性中毒等。婴儿、儿童和成人摄入量分别达到2~3克、5克、15克即可致死。我国明令禁止食品中添加硼砂,2009年,卫生部还将在肉类和肉制品中违法添加硼砂的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法律:重点打击肉类加硼砂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2008年下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包括硼砂,可能添加的主要类别是肉丸、凉皮、面条等,可能的主要作用为增筋。

 

  卫生部2009年下发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将在肉及肉制品生产中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列为打击重点。

 

  链接:全国专项整治“瘦肉精”

 

  据新华社电 记者20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日前已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瘦肉精”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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