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声投诉网,中国民声新闻网 【中国民声投诉网】是最权威的民声投诉网,欢迎各界来民声投诉网投诉最真实的民声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王立军案落锤获刑15年未开除党籍 外媒称判决结果不意外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点击数3225  更新时间:2012-09-25 23:25:4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王立军案回顾

 

  2012年2月2日: 王立军被调离公安工作

 

  2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微博称,王立军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转而分管科教文体工商等工作。2月5日,王立军到重庆师范大学调研后表示,每一项工作对自己而言都是新的挑战,也是很好的学习锻炼机会。

 

  2012年2月8日: 重庆官方宣布王立军休假消息

 

  北京2月8日电 今天下午1点,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其官方微博上重新公布了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正接受“休假式治疗”的消息。该官方微博今天上午11点首次公布这一消息后,一度引发大量网友转载及评论,此条微博随后被做删除处理。

 

  2012年2月9日:官方证实王滞留美领馆

 

  据环球时报消息,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2月9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2012年3月2日: 赵启正称王立军正接受调查

 

  3月2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王立军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王立军已经请假不出席这次全国人大会议。他表示,王立军事件是一个孤立发生的事件。

 

  赵启正表示,王立军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进行了报道,这些报道都是“拼图式”的,由于资料并不全面,缺的地方就靠想象绘制了,因此这些“拼图”都是不准确的,甚至是荒唐的。

 

  9月24日,王立军案宣判,四罪并罚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外媒评论称王立军案判决结果并不算出人意料。

 

  2012年3月9日: 薄熙来首度回应王立军事件

 

  据财经网消息,凤凰卫视著名记者、主持人闾丘露薇9日在其经过官方认证的微博上表示,薄熙来在谈到王立军事件时称,王立军只是打黑中负责部门的一部分,英雄头衔不是媒体给的。薄熙来称,他个人很痛心,用人不察。

 

  闾丘露薇表示,“我问了王(王立军)和薄(薄熙来)如何看自己前程,他说,王只是打黑中的负责部门中的一部分,英雄的头衔不是媒体给的;他个人很痛心,用人不察;但不能否定打黑,他个人不考虑十八大问题。”

 

  薄(薄熙来)说,会总结经验,现在调查没有结束,无法谈这个事件太多。

 

  2012年3月14日: 温称重庆市委必须进行反思

 

  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就王立军事件表示“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事件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2012年3月15日: 中央免去薄熙来重庆市书记一职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3月15日,重庆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当前形势和大局出发,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的。张德江同志在领导干部会议上作了讲话。

 

  2012年3月15日:王立军被免去副市长职务

 

  据新华网3月15日电,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据悉,青海省副省长、公安厅长何挺拟调任重庆市副市长。何挺今年50岁,曾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局长,甘肃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青海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9年3月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2年3月27日:陈存根卸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

 

  据中新网消息,3月2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徐松南任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常委,陈存根不再担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职务。

 

  9月24日,王立军案宣判,四罪并罚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外媒评论称王立军案判决结果并不算出人意料。

 

  2012年4月10日:薄熙来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4月10日: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消息,从有关部门获悉,2月6日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事件发生后,对王立军反映的2011年11月15日英国公民尼尔·伍德在重庆被发现死亡一案,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复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进行了复查。

 

  据调查,薄谷开来(薄熙来同志妻子)及其子同尼尔·伍德过去关系良好,后因经济利益问题产生矛盾并不断激化。

 

  经复查,现有证据证明尼尔·伍德死于他杀,薄谷开来和张晓军(薄家勤务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已经移送司法机关。

 

  2012年6月26日:重庆人大接受王立军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据人民网2012年6月26日消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消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6月26日接受了王立军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王立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2年6月28日:重庆公安分局王鹏飞涉王立军案被免职

 

  6月28日,重庆媒体报道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局长王鹏飞被免职。另据悉,王鹏飞被免职牵涉王立军案,因其向王立军提供前往美国领事馆汽车。

 

  据重庆晨报消息,2012年6月28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通知,经2012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王鹏飞的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局长职务;李阳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财新网曾报道称,经多方求证获悉,重庆市渝北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鹏飞,因涉王立军滞留美国领事馆事件等多个原因,现已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渝北区公安分局至少三名科以上警员表示,王立军从重庆前往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汽车为王鹏飞所提供,在王立军出事后,王鹏飞随即被控制。

 

  9月24日,王立军案宣判,四罪并罚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外媒评论称王立军案判决结果并不算出人意料。

 

  两名渝北区副厅级以上官员表示,在今年渝北区“两会”上,有关政府领导换届时,王鹏飞的名字便已被悄然抹去,因此新选出的副区长中也没有王鹏飞。

 

  2012年7月26日:薄谷开来杀人案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7月26日消息,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近日已由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薄谷开来及其子薄某某与英国公民尼尔·伍德因经济利益发生矛盾,薄谷开来认为尼尔·伍德威胁到薄某某的人身安全,遂与被告人张晓军共同投毒杀害了尼尔·伍德。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8月9日:薄谷开来杀人案在合肥庭审

 

  据新华社电,2012年8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薄谷开来涉嫌毒杀伍德案,预计庭审会持续两天。

 

  2012年8月20日:薄谷开来被判死缓

 

  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2年9月5日:王立军案被公诉

 

  据新华网9月5日报道,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害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立军的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9月24日,王立军案宣判,四罪并罚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外媒评论称王立军案判决结果并不算出人意料。

 

  2012年9月17、18日:王立军案一审开庭

 

  据新华网9月18日消息,2012年9月17日、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因起诉指控王立军所犯叛逃罪和滥用职权罪涉及国家秘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17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述两罪,于9月18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起诉指控王立军所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违背查禁犯罪职责,徇私枉法,明知薄谷开来有故意杀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王立军作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外国驻华领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先后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王立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2年9月24日:王立军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据中央电视台9月24日报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上午对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案一审宣判,王立军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305万,共获刑15年。

 

  据新华社报道,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刑七年;以叛逃罪判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相关报道

王立军案一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涉受贿305万余元

重庆警界7名高官相继落马:大部分从基层做起

 

 

 

上一页  [1] [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