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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卡未离身被境外盗刷5万元 银行被判赔偿
作者:郭彪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1422  更新时间:2012-09-08 21:50: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彪)卡未离身,卡内金额却被人在境外盗刷5万余元,储户因此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以下简称“交行红荔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返还盗刷的金额50319.34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8000元。福田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赔偿储户被盗刷的本金50319.34元,驳回储户其他诉求,银行不服提起上诉,本月5日,此案在深圳中院二审。

 

  原告柯先生诉称,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21日,其交行卡被境外盗刷50319.34元,盗刷地点在马来西亚,但该借记卡一直未离身,他在此期间也没有出境记录。

 

  一审法院查明,柯先生曾将该借记卡交给妻子并告知密码,委托妻子使用。2011年2月案发期间,柯先生和妻子均无出境记录。法院认为,交行红荔支行收取相关服务费用,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

 

  法院认为,柯先生持续持有该银行卡,该卡境外消费取现系他人伪造柯先生的借记卡实施的不法行为,银行计算机系统未能识别,可推定银行未能提供足够的技术保障以确保储户的资金安全。一审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柯先生本金50319.34元,驳回柯先生其他诉求。

 

  因不服一审判决,交行红荔支行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双方各执一词。此案未当庭宣判,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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