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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怀孕向情夫逼婚被拒 将其刺死获刑12年
作者:蔡艳荣 周…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数1154  更新时间:2012-08-31 22:11: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怀孕后情夫翻脸小三怒下杀手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周云云、董洁)女青年与有妇之夫相恋,同居怀孕后见结婚无望与情夫发生争执,女子怒杀情夫后潜逃5年成家生子。日前,藁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女子王荷(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方经济损失5594.5元。

 

  多年前,藁城女青年王荷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已婚并有一女儿的男子向某,向某对王荷照顾得无微不至,让情窦初开的王荷很感动,随后两人同居,发展为情人关系。

 

  2004年2月,王荷发现自己怀孕了,便找到向某要求其与妻子离婚,和自己结婚。向某称自己不可能离婚,并要求王荷进行流产。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后二人持刀打斗,在打斗过程中,王荷刺伤向某。后经鉴定向某系锐器刺伤心、肺、肝脏致使破裂,呼吸循环衰竭,失血性休克死亡。王荷也在打斗中受了伤,经鉴定伤情为重伤。案发后,王荷来到表嫂家让表嫂报警。因重伤王荷只能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伤势痊愈,王荷并未到案。5年过去了,她成家生子以为事情平息了。2011年9月12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藁城市法院审理认为,王荷持刀伤人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王荷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方经济损失559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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