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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刀欲劫便利店 拿走一根玉米获刑10月
作者:李燕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1143  更新时间:2012-07-18 18:53: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4月11日凌晨2时30分,李某携带菜刀藏于衣服口袋内进入便利店准备抢劫,其间他一度把刀架在收银员韩某的脖子上。抢钱未遂后他拿走了一根标价3.6元的熟玉米,吃完后又返回便利店投案自首。

 

  抢走便利店一根熟玉米,男子获刑10个月。

 

  今年4月11日凌晨,在沪打工无着身无分文又饥肠辘辘的男子李某,携带一把捡来的菜刀,决定铤而走险抢劫便利店,在抢钱未果后他带走了一根标价3.6元的熟玉米。20分钟后,吃完玉米的他返回便利店投案自首。

 

  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法庭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拿出菜刀威胁收银员

 

  20岁的李某患有先天兔唇,生长在离异家庭,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今年3月,他怀揣800元钱来到上海务工,希望能在上海赚点钱。然而,身无一技之长又不愿意吃苦受累的他迟迟没找到工作。

 

  很快,800元花光了。“思前想后几天,肚子饿极了,除了偷和抢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法庭上,被问及犯罪动机时,李某如是说。

 

  4月11日凌晨2时,李某来到三林路一家好德便利超市进行踩点。2时30分许,他将先前捡到的菜刀藏于衣服内侧口袋内进入便利店。

 

  李某拿了几样商品到柜台收银处佯装结账时,突然右手从胸前衣服里拿出菜刀架在收银员韩某脖子上,要挟其拿出超市钱款。

 

  超市内正在补货的营业员何某发现异样后准备转身按报警器,李某立刻将其抓住,并把刀指向她。

 

  拿走一根熟玉米

 

  其间,李某数次要求营业员交出钱,两位营业员表示,当天营业款已经结账上交。僵持了一会儿以后,李某见抢钱无望便把刀收入口袋。

 

  “我当时饿昏头了,看到柜台上有煮好的玉米,便问她们我可以拿根玉米吃吗?”李某对事发当时的情形记得很清楚。被吓坏了的两名营业员立即说,“随便你拿什么都可以!”

 

  此时,饿昏了的李某放下菜刀,拿起一根熟玉米,边吃边跑出了便利店。

 

  20分钟后,吃完玉米的李某感到自己做错了事,便回到便利店自首。当时,警方已经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根据便利店提供的商品价格,这根玉米标价3.6元。

 

  “非常后悔,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昨天的法庭上,李某痛哭流涕地忏悔道。

 

  一营业员因此辞职

 

  鉴于李某自首且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昨天法院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某的辩护律师也由法院通过法律援助指定。

 

  庭审中,一份证据显示案发当时其中一名营业员为李某求情,“这个孩子也挺可怜的,肯定是饿昏头了,请你们不要重判他。”

 

  公诉人表示,李某使用暴力抢夺公私财物,构成了抢劫罪,且属于故意犯罪。就持刀抢劫这一情节来看,应从重判决但李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且得到被害人谅解并求情,应从轻判决。因此,检方建议法院对其处以1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公诉人还称,尽管玉米价值不高,但其持刀架在他人脖子上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且李某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心理创伤,已经有一名营业员因此辞职。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的玉米是超市中的财物,属于抢劫所得,抢劫玉米的行为是抢劫钱款的延续,因此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产,构成抢劫罪。法庭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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